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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下月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发表于2013-06-28

从7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调整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320元/月上调为1480元/月。市人社部门提醒,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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